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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单客户未签协议,有选择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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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单客户未签协议,有选择自由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1-19

  11月15日,经过近一年的反复挑选,王女士终于拥有了一套自己的房子。完成购房心愿本是件高兴的事儿,但王女士却乐不起来。因跳开曾带自己看房的链家房产而另投他家房产公司购房,王女士不断接到链家经纪人王丽(化名)的威胁短信。昨天,王女士向八里庄派出所报案。

  王女士说,今年10月底,她与链家地产华堂店经纪人王丽联系,计划在十里堡附近购房,但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。在王丽的介绍下,王女士看中了天天朝阳小区的一套房子,但63万元的房价远远高出王女士的心理预期。王女士向王丽提出房价和中介费总额必须控制在58万元以内,遭到拒绝,“她告诉我中介费不能低于1.7万元,房主也不肯降价。”王女士咨询其他中介发现,很多中介报价都低于1万元。11月15日上午,王女士给王丽打电话,表示不要那套房子。

  “没想到当天下午,我陪朋友去其他中介公司看房时,竟遇到了我之前看中那套房子的房主。”王女士说,随后,她与房主以56万元的价格谈成买卖,并当场签约。当晚,王女士陆续收到王丽发来的短信。在短信中,王丽称王女士的做法让她丢了饭碗,希望王女士“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”,并威胁要与王女士“死磕”。与之相伴的是不间断的骚扰电话。即使在上班时间,王女士的手机也响个不停,无奈之下王女士报警。

  链家地产北京区域一古姓负责人说,他已向王丽了解这次“跳单”行为,但他不相信王丽会发出带威胁言语的短信。昨晚,记者与王丽取得联系。王丽承认自己确实曾向王女士发过短信,“我当时实在是太生气了。”王丽说,14日晚她曾约王女士与房主面谈房价,但王女士却没有赴约,并改约到次日下午,“但第二天上午,她就让别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把房主约走,导致我们这边谈不成。”王丽认为,王女士得到了自己的服务,理应支付自己服务费用。

  中消协专家顾问、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,如果购房者和房地产中介签订了协议书,却又通过其他中介或者私下和业主进行交易,其行为就侵犯了中介的权益,中介有权追究买房客户的违约责任。但王女士没有与房地产中介签订协议书,她有权自主选择其他中介机构或房源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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